崇文區
原標題:最高檢司改辦主任王光輝就司法責任製改革答記者問
本報記者 劉子陽 王芳
海南檢察機關刑事申訴案件結案率提高21.45%;重慶檢察官審查起訴案件平均用時同比去年縮短9.2天,下降34.58%;貴州對辦結的3800件案件進行評查,司法不規範及司法瑕疵等問題降幅分別達到78.9%和72.5%……這是司法責任製改革帶來的變化。
“有的檢察官說,現在躺在床上腦子裏還在一遍遍地過案子。改革後,檢察官的辦案責任心明顯增強,‘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觀念深入人心。”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司法體製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王光輝今天就司法責任製改革、公益訴訟等問題接受《法製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在深化配套落實方麵下功夫
記者:請介紹一下檢察機關深入推進司法體製改革有哪些具體舉措?
王光輝:黨的十九大對司法體製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深化司法體製綜合配套改革,全麵落實司法責任製,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下一步的改革就是要圍繞司法責任製,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在深化、配套和落實三個方麵下功夫。
進一步完善檢察人員分類管理製度改革,推進檢察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是此輪檢察改革的基礎性工作。要通過完善各類人員的管理製度,穩固分類管理格局。特別是要全麵落實中央下發的《關於加強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麵落實司法責任製的意見》,進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職業製度,包括檢察官員額動態管理製度、逐級遴選製度、職業保障製度等,為實施司法責任製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
全麵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製。著力構建權責明晰、高效權威的檢察權力運行機製。要構建新型辦案組織,突出檢察官辦案主體地位,形成案件由獨任檢察官或檢察官辦案組辦理的基本架構。合理確定檢察官職權範圍和業務運行方式。健全符合檢察職業特點的業績考核和評價機製,促進檢察官多辦案、辦好案。
統籌推進刑事訴訟製度改革。主要是健全符合裁判要求、適應各類案件特點的證據收集指引,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係;推動落實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作證製度;推進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建議等方麵的改革。完善刑事案件分流機製,特別是繼續深化認罪認罰從寬製度試點。
深入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健全提起公益訴訟製度體係。要認真貫徹執行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深入推進民事行政公益訴訟製度改革,紮實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特別是要準確把握法定案件範圍,重點辦理生態環境和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案件,最大限度保護受損公益。要規範和完善公益訴訟工作流程,完善公益訴訟製度框架。
探索建立與監察委員會辦案工作銜接機製。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深化國家監察體製改革的決策部署,包括貫徹落實好修改後的憲法以及新出台的國家監察法,加強與監察委員會溝通協調,建立完善相關製度機製,實現監察委員會調查與檢察機關刑事訴訟無縫銜接。
推動科技信息手段深度應用,用“智慧檢務”提升檢察工作品質。要推進檢察機關大數據行動指南、檢察人工智能創新指南的落地實施。建設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台,智能輔助辦案係統。推進12309檢察服務平台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
員額檢察官全部一線辦案
記者:目前,司法責任製落實效果怎樣?
王光輝:司法責任製在全國檢察機關推行以來,符合司法規律的檢察權力運行機製初步形成,改革效果正在逐步顯現。
辦案力量得到明顯加強。改革後,全國檢察機關遴選出的員額內檢察官全部到司法一線直接參與辦案。特別是基層檢察院,85%以上的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以上。各級檢察院入額領導也按照規定直接辦案,全部參與輪案,辦案力量明顯加強。
司法資源的配置進一步優化。全國四級檢察機關通過科學設置辦案組織,合理確定分案方式,實現了司法資源的靈活配置。特別是注重專業化和扁平化相結合,既注意減少審批審核層級,又注意專業化建設。以最高檢為例,原來是辦案層級是承辦人、處長、廳長,現在基本取消處長一級,由檢察官直接負責,廳長進行必要審核,不再實行審批辦案。
記者:檢察機關今年的重點工作有哪些?
王光輝:2018年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改革開放和檢察機關恢複重建40周年。年初,中央召開了中央政法工作會議,最高檢也召開了全國檢察長會議,對今年的檢察工作作了全麵安排部署。
總的來講,要做好六方麵工作: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主動服務保障決勝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全力配合國家監察體製改革,為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貢獻檢察機關的力量;積極適應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新要求,完善檢察監督體係、提高檢察監督能力,維護好國家的法製統一、尊嚴和權威;要繼續深入推進司法體製改革;要深入推進智慧檢務建設,把檢察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現代化提高到新水平;按照全麵從嚴治黨的要求,以更大的決心抓好檢察機關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基層基礎建設。
公益訴訟要突出辦案重點
記者:公益訴訟等製度已經建立,與之配套的改革將如何開展?
王光輝: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製度,不僅是黨中央重大改革舉措法製化的標誌性成果,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訴訟製度、司法製度創新發展的重大成果。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發布關於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司法解釋。下一步關鍵是要落實好司法解釋和相關規定,加強案件辦理,發揮好這個製度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作用。
記者:請具體介紹一下從哪些方麵發揮檢察公益訴訟的重要作用?
王光輝:要突出辦案重點。聚焦美麗中國、健康中國建設,加大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也要關注社會熱點問題,適時開展一些專項監督,辦理一批有影響的典型案件。充分發揮好檢察機關一體化辦案機製作用,對人民群眾關注度高的案件和進度緩慢的案件要掛牌督辦,對疑難複雜案件要組織業務專家進行實地指導。
要充分發揮訴前程序作用。比如,檢察機關在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前,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而行政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依法履行職責,並且要書麵回複。規定中寫明“應當”,說明這是必經程序。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訴訟不是製度設計的最終目的。經過訴前程序以後,法律規定的機關或有關組織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或者相關行政機關糾正了違法行為或者依法履行了職責,這樣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就得到了有效保護,就沒有必要再來提起訴訟。
建立健全協作機製。就是要主動向黨委、人大常委會匯報工作,爭取各方麵支持。還要加強行政執法與行政檢察銜接平台建設,探索建立各方麵的機製,特別是要探索環境資源案件跨行政區劃管轄和公益司法保護模式。
來源:法製日報
責任編輯:張義淩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