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傳銷者提供活動場所的單位和人員,將可能被處以5—50萬元的罰款。記者昨日從市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我市從8月起開展的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將以譙城區為重點整治地域,嚴懲傳銷組織骨幹分子,嚴查為傳銷行為提供場所的單位和個人。
據介紹,根據日前製定的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我市將以譙城區為重點整治地域,嚴厲打擊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住地非法聚集,並限製他人人身自由的傳銷活動,堅決搗毀傳銷窩點,驅散傳銷人員;嚴厲懲治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幹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打擊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案件;嚴厲查處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公安部門將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工商部門將視其情節實行一次警告,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兩次給予5—50萬元的經濟處罰。
專項整治行動將分三個階段進行,前期進行宣傳發動、調查摸排,8月16日至9月20日進行集中打擊整治,9月下旬進行檢查總結,認真總結打擊傳銷工作經驗,完善“打、防、控”體係,防止傳銷活動在我市死灰複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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